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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書室業務
申請公文補發
業務說明
申請公文補發
辦理天數
5個工作天
檢附文件
公文補發申請書
承辦單位
楠梓園區:管理處秘書室(文書)電話:07-3611212#555 前鎮園區、臨廣園區:高雄分處秘書室 電話:07-8239364、8239365 潭子園區、臺中軟體園區:臺中分處秘書室 電話:04-25322113#541 臺中港園區:中港分處秘書室 電話:04-26581215#657 屏東園區:屏東分處秘書室 電話:08-7518212#5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