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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業務
申請車輛出入證核發
業務說明
凡出入加工區之車輛,須事先分別向所在區管理處或分處請領車輛出入證。
辦理規費
車輛20元
辦理天數
3個工作天
檢附文件
科技產業園區汽車出入證申請卡(首次申請汽車出入證時必填文件)
111-112汽車出入證申請清冊(範本)
法令依據
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
承辦單位
楠梓園區、楠梓第二園區、高雄軟體園區:管理處第三組(工商科) 電話:07-3611212#335、336 前鎮園區、臨廣園區:高雄分處第三課電話:07-8239334、07-8239309、07-8138192 潭子園區、臺中軟體園區:臺中分處第三課 電話:04-25322113#309 臺中港園區:中港分處第三課 電話:04-26581215#634 屏東園區:屏東分處第三課 電話:08-7518212#303
注意事項
1.申辦規費:一證20元。(保稅運送車輛每張30元) 2.管理處或分處所核發之各種出入證,領用人遺失時,應由其服務單位證明,確係遺失,始得申請補發,遺件臨時出入證者,得於具結後出區。